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铜陵市一女子李某却为了讨债反被欠债人刘某殴打致伤。2月15日,欠债人因殴打他人被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欠债人只能在拘留所里渡过小年了。

  2018年12月3日晚,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酒店三楼有人被打。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两名女子在现场,其中一名女子脸部有伤,经民警了解:原来,该女子叫李某,前两年,其朋友刘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向其借了一点钱,其后,刘某生意失败,就一直拖着欠款未还,后来,在李某的再三讨要下,两人达成了还款计划。当晚,两人受朋友邀约到该酒店聚餐,饭后,李某再次向刘某提出还钱的事,刘某认为应该按照计划来还款,两人遂发生争执,李某拿起雨伞指着刘某,此举一下激怒了刘某,刘某抡起拳头便对李某脸部进行殴打,还在李某身上踢了两脚,被旁边一朋友拉开后,刘某快速逃离了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连夜将刘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刘某承认了殴打李某的违法事实。1月8日,李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案件调查清楚后,1月23日,民警向刘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但刘某以在外地务工为由多次拒绝到案,为此,民警多次电话规劝和上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最终,迫于警方压力,2月15日,刘某从上海回到铜陵,接受了警方的处罚。当日,民警将刘某送至铜陵市拘留所执行拘留。(记者 陈成 通讯员 张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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