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连续多月的缜密侦查,依法查处一起合伙串投标案件,涉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2018年8月10日,滁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发布招标信息,凤阳县某景观工程进行招标,招标金额1100万元。犯罪嫌疑人石某、金某、郭某、孟某四人在一起商议,联系公司进行围标,所出费用由四人平摊。商议好以后,石某便利用微信、QQ等方式共联系了安徽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公司,由石某制作投标标的900万元,并在其数额上下浮动,发给各联系的公司,通过各自的公司自制标书,付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围标,并付给每家公司2000多元的好处费用和支付20万元保证金的利息。最终,参与围标的绍兴市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950余万元价格中标。该公司中标后与石某等人口头协议,将中标的工程交由石某等人去做。

  接到报案后,凤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案件侦查,并很快将石某、金某等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孟某在逃。办案民警在积极开展抓捕的同时,多次登门做郭某、孟某家人思想工作,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告知投案自首是唯一正确道路。最终,犯罪嫌疑人郭某、孟某于1月4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该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归案,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