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4方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提出,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

  《意见》提到,随着我国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优秀影视作品,但也出现少数演员不合理高片酬现象,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影视剧整体质量的提升。《意见》指出,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意见》明确,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演员“天价片酬”,堪称悬在中国影视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今年初,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 相关数据显示,部分国内演员的片酬甚至已达到影视剧全部成本的50%到80%。

  近年来,官方频繁表态,要遏制明星天价片酬。就在9月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优化片酬分配机制。综合

  (责任编辑:沈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