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错发了一箱芒果,水果运输方与商户发生冲突,最终酿成命案。昨日上午,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合肥市中院出庭受审。

  错发一箱芒果引发命案

  据检方指控,今年4月4日凌晨,被告人李某的父亲运输水果抵达合肥市瑶海区周谷堆水果交易中心后,因运送水果数量问题,与商户邓某某发生争执。随后,李某将两人拉开。但是,被告人李某又和邓某某发生争执,并用左拳猛击被害人邓某某右面颊部一拳,致后者倒地后死亡。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逃离现场,当天上午在合肥市蜀山区青阳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日,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合肥市中院出庭受审。

  据李某供述,案发当天凌晨,他父亲从外地运来一批芒果,到周谷堆时需要卸货,李某前去帮忙。被害人邓某某清点货物时,发现少了一箱芒果,十分不满。一番核对后,李某发现错发给了别的商户,并找到了这箱芒果。事情到此原本可以结束,不料双方就谁将这箱芒果搬到邓某某店门口时发生争执,随后酿成命案。

  被告人曾获拳击比赛冠军

  原告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人在体校学习过,还长期练习拳击,曾获得过拳击比赛的冠军。李某应该知道自己拳头的力量,出拳时能掌握后果,由此可见,被害人死亡是李某追求的结果。因此,该代理人认为,公诉机关的定罪故意伤害(致死)罪不准确,应为故意杀人罪。

  而李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在双方发生争执的情况下,李某的行为应属于防卫过当。李某在案发后,主动让家人拨打120,并未有意隐瞒此事,次日也是在向他人约见借钱时被警方抓获,而李某借钱的目的是为了赔偿被害人,可以看出有自首意愿。

  最后,公诉人表示,李某的罪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也不能构成自首。此案未当庭宣判。

  晨报记者 周勇

  (责任编辑:沈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