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90后淮北小伙刘某是合肥一保安公司员工,被分配至某小区协助打传,在保安室值班时,采用猜测的方式,获取涉传人员被扣押手机上的微信密码,随后将钱款转走。记者昨日从蜀山法院了解到,刘某涉嫌盗窃罪获刑10个月。

  刘某是名90后淮北小伙,2016年12月被分配至蜀山区某小区协助政府相关部门打击传销。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12月19日中午,被害人饶某因涉嫌传销被带至某小区保安室,手机被工作人员扣押。

  刘某在该处值班期间,采用猜测的方式获取饶某的微信支付密码,通过微信转账从饶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中转款1万元至自己的微信账户,并将转账记录删除。

  12月21日下午,刘某如法炮制。被害人李某的手机因涉嫌传销被工作人员扣押,刘某将李某的手机SIM卡插入自己的手机,采用猜测的方式获取李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后,将李某微信账号及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中的3839元转账至他朋友常某的微信账号,并将转账记录删除。

  事后,常某通过支付宝将上述钱款转至刘某的支付宝账户。

  今年3月18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刘某处扣押现金13839元,其中1万元已发放给被害人饶某。

  此案近日在蜀山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3839元,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已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晨报记者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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