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
韶关和乐昌市纪检部门向记者介绍,事发2014年2月20日,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当晚镇班子成员约10人应邀参加,席间喝了酒。
一位当事人介绍,当晚散席后,副镇长黄宜宾回到宿舍。次日凌晨3时左右,黄宜宾突然发病,其妻子拨打沙坪镇派出所电话报警求救,随后当地镇医院医务人员赶到其宿舍实施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75万元”的高额赔偿。8月16日,乐昌市纪检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已认定该赔偿协议是沙坪镇“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的协议。”
沙坪镇所采取的方式,是直接动用有关财政资金支付这“75万元赔偿款”。这引起了一些镇干部、群众的不满。
据了解,韶关市纪检部门是到沙坪镇财政所查看账目后,在现场带走了彭仁学。韶关市纪委介绍,案情已初步查明,于8月1日对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立案调查,并于8月13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一些沙坪镇干部群众仍对“副镇长酒后身死”事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明明是镇班子成员10个人都出席了宴请,但目前只有镇党委书记一个人接受调查处理。”
乐昌有关部门提供的解释是:当晚宴请是为了协调与周边群众关系,每年春节该老板都会主动邀请镇班子成员吃顿饭。
仅今年以来,各地发生了多起陪喝酒致死悲剧:广西来宾副镇长醉死食堂、湖北恩施地税干部酒后猝死……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各地官员“酒后猝死”频发,表明官员“四风问题”存在反复性和顽固性。此类事件处理决不能再由政府“埋单”,对其中违法违纪应一查到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