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团是如何划分的?
今天,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外地代表开始陆续抵京。
代表们不是单独成行,而是先到所在省(区)的省会(首府)集结,然后“组团”到北京参会。
从这一天开始,人大代表们开会、审议都将以代表团为单位。
35个代表团如何划分的?
每年全国人大开会,通常只举行4次全体会议(换届年除外),近3000名代表济济一堂。这4次会议分别是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和闭幕式。
除此之外,代表们都是在各自的代表团开会。例如北京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北京团审议、开会,一般不到其他代表团去发表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区、市)、香港、澳门,以及解放军选举产生,并分别组成代表团。目前,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团,共有35个。
代表团成立之后,要举行全体会议,推选团长和副团长。按照惯例,团长一般由各省、区、市党委书记或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副团长一般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他们也都是人大代表。团长要负责召集和主持全团会议,副团长协助工作。
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人数最多的是山东团,为175人,人数上百的代表团还有河北、河南、广东、江苏、四川、辽宁、安徽、湖北、湖南及解放军代表团。人数在30人以下的代表团有海南、宁夏、西藏、青海、澳门和台湾。
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在审议时,还会分成若干代表小组,小组一般按省内地区划分。
武汉大学宪法学教授秦前红表示,按地域划分代表团,便于组织代表活动。
在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上,代表一般没有发言机会。这个机会,主要在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上。
秦前红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介绍说,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一般会事先确定发言顺序,安排好发言角度。小组会是自由发言,容易产生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