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无为县妇女涂某因怀疑丈夫和同村女子郎某有染,一气之下,将郎某杀害。昨天下午,芜湖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涂某有期徒刑15年。
芜湖市检察院指控,家住无为县二坝镇的涂某, 怀疑丈夫跟同村妇女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涂某多次找到郎某,但郎某一直否认。2011年10月23日下午, 涂某将郎某喊到家中,两人发生争吵扭打,涂某将郎某勒死。见郎某死亡后,涂某用车将受害人运到一处棉花地藏匿。当晚,涂某回到家后,将杀害郎某的事告诉丈夫。之后,涂某在丈夫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涂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存在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涂某罪行虽然严重,但基于该案事出有因,而且涂某的丈夫积极代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亲属的谅解。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