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中共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其鹿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其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本变质、讲做分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商人“亲”“清”不分,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一己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刘其鹿中共铜陵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