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主题责任不力,马鞍山两干部日前受到处分。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二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两名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2016年,含山县房管局包括局班子成员在内共有14人因违规违纪被立案查处,发生系统性腐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含山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7年,当涂县交运局以“杆线迁移费”、“光纤网络提速费”名义,虚列支出,违规为工作人员充值手机通讯费,发放通讯补助共计40.2万余元。当涂县交运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姜尔龙没有制止并领取通讯补助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