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收官 共查处相关药械化案件912件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4月29日,安徽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战果。记者从会上获悉,在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3月31日100天的行动中,全省共查处相关药械化案件912件,移交公安机关7起。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强介绍,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3月31日,省局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历时100天的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深入排查整治药品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两节”“两会”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为确保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取得实效,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省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分别率队赴合肥、亳州、滁州等地开展5次督导检查,省局有关处室先后深入阜阳、六安、安庆等8个市开展药械流通专项督查,随机对46家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开展现场督查检查,有效督促各地工作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地区,以防疫药械、滋补类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生物制品以及染发、烫发、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和婴幼儿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结合中药饮片质量提升行动、紧急使用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专项检查、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常态化检查等工作,持续强化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

  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含医疗机构、疫苗接种机构、第三方药品检验机构)36041家次,责令限期整改3937家次,销毁不合格医用防护口罩11500只;同时,持续强化网络销售药械监管,突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药械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监测网页数量37.7万个,发现企业涉嫌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线索11起,均及时开展进一步核查处置。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相关药械化案件912件,移交公安机关7起。

  姚强表示,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大力实施“药品安全对标提升行动”,全面对标“四个最严”要求,对标“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新期盼,对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全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提升长三角药品安全一体化发展水平,着力提升人民用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提升药品监管政治保障能力,持续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确保“十四五”药品监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石跃新 记者 苏艺)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李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