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合肥商超饭店等用水量超额将加价收费

  4月14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达合肥市计划用水单位2021年度用水计划。根据计划,计划用水单位年度实际用水量超额,将加价收费。

  为加强节水降耗,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合肥市今年对用水定额覆盖的行业,如公共机构(含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及商业经营单位(含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依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进行用水计划的核定,年度实际用水量超过用水计划的,由合肥供水集团进行累进加价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执行。对用水定额未覆盖的行业,根据城市供水状况、上年度实际用水量,按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核定,年度实际用水量超过用水计划的,由合肥市节水办进行累进加价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及时反馈用水大户调查表的单位,按此款规定执行。

  因生产经营发展、基建施工、人口增加等原因,确需增加年度用水计划的,可在7月1日-7月31日(工作日),向合肥市节水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生产、经营发展、基建施工、人口增加等相应文件),由该市节水办初审后,报该市城乡建设局批复;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办。省用水定额未覆盖的行业产品,所在单位应按照水平衡测试的相关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并经节水管理部门验收。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会同该市水务局按照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则,制定该行业产品的临时用水定额,作为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及增加的依据。

  因水表过户、水表出户,以及原纳入计划考核的水表出现变动和新增水表等原因,在合肥供水集团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应及时持相关资料到合肥市节水办办理重新核定用水计划。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抄表、估算水量等情形,造成的超定额(计划)用水,经合肥供水集团出具说明,并经该市节水办核实后,按更正后的用水量处理。

  按照相关要求,合肥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应用节水器具,实施节水技改,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扩大节水成效。三年之内未开展水平衡测试,或实际用水量超过年度用水计划30%以上的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降耗。

  (责任编辑 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