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承担的“安徽省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专家组评估。

  2015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明确安徽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中开展标准化试点。安徽省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紧紧围绕安徽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点工作和需要,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建设、城镇资源环境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基本社会管理等5大领域,涵盖城镇规划、道路交通、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美丽乡村、土地资源、环境整治、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政务服务、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住房保障等22个子系统开展标准化研究,构建安徽省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围绕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领域,开展与之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价等标准研制,将相关地方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单位,科学构建安徽省新型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了22项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128项地方标准,相关标准在智慧城市建设、政务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等新型城镇化专项领域得到了全面实施和有效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芜湖市、合肥市庐江县开展了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标准化试点;合肥市入选全球十个“智慧城市国际标准试点”城市之一,核心参与编制两项国际标准;在政务服务方面,安徽省成为全国首个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省份,以《政务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DB34/T 3066-2017)为核心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在16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全面落地实施。(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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