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前,将淘汰燃煤锅炉22台11蒸吨,研究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或“公转水”,增设一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长三角地区包含阜阳在内的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要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要减少2%。

  根据《方案》,我市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为3.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进行调整,同时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

  此外,《方案》还提出,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各省(市)统一“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各城市要根据产业政策、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提升改造类的,要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

  根据安排,我市在10月底前完善了“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基层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成339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其中,关停取缔320家,整顿规范19家。

  《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我市将完善锅炉管理台账,于12月底前淘汰燃煤锅炉22台11蒸吨,全市淘汰所有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内淘汰所有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5台84蒸吨,完成3台12蒸吨生物质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工作。

  《方案》明确,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港口、码头、铁路多式联运体系建设。12月底前,我市将开展年运输量150万吨货物企业摸排工作,按照宜水则水、宜铁则铁的原则,研究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或“公转水”;加快推进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青阜铁路、阜淮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和阜阳铁路物流港建设项目,年底前完成阜南、谢桥货场扩能改造。

  《方案》提出,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

  按照要求,12月底前,阜阳城区将增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个,阜城三区将增设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31个,阜南县增设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29个;阜城将建成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点1个。

  来源: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