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各县区全面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已下拨备用金126万元,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这是记者从11月1日上午召开的亳州市社会救助提标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亳州市社会救助提标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亳州市社会救助提标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临时救助有了备用金

  今年我市各县区全面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发挥民政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目前,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已经预拨一定资金作为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一般不低于1万元,授权乡镇(街道)实施小额临时救助,对紧急情形先行救助,切实救急解难。县区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际支出情况,适时给予补充。同时加强检查和监督,保障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和安全使用。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已下拨备用金126万元。

  记者还获悉,我市谯城区率先开展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并被确定为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区,解决城乡低保审批上下权责不一致、审核审批不及时、动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目前,各项试点任务稳步推进。一是谯城区以深化改革委员会名义印发《亳州市谯城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双组长、18家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二是根据试点实施方案,谯城区细化出台了《谯城区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将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并调整省低保系统中审批流程。三是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全流程;区民政局主要负责汇总并结合系统申报审批情况进行备案。对新增对象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标准,程序是否到位,重点救助政策是否落实,是否经过核对,并对进行了近亲属备案的家庭实行重点检查。对办理程序不合规、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政策准确落实。

  社会救助标准再提高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基本民生,工作保障力度、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推进低保城乡统筹工作,已经连续多年被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充分反映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困难群众的关心,也是我市巩固基本民生保障、聚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低保提标和城乡统筹方面,经市政府2019年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月29日市政府印发提标通知,明确今年全面实行低保城乡统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至585元/人月,新标准从2019年7月份执行。按照规定,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后,及时调整提高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仍然存在差别,原则上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统筹后低保标准的55%。

  特困人员供养提标方面,根据市政府提标通知,自2019年7月起,我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65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月。

  临时救助提标方面,根据亳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临时救助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相挂钩,我市自2019年8月起,对临时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

  因家庭成员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及其他单发性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给予城市低保标准的3-6倍救助。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根据当年自费医疗费用情况实行分档救助:累计自付费用5000-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1200元/户;10001-2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2300元/户;20001-3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500元/户;30001-4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4700元/户;40000元以上的,救助标准为5900元/户。因子女入学费用负担过重(不含自费择校生和非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救助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2-6倍。

  专项救助流浪乞讨者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目前有救助站4所,合计建筑面积9654平方米,床位290张,救助车辆7辆,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38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244人次、站外救助394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449.8万元。

  目前,我市已经搭建了流浪乞讨四级救助网络,建立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主动及时救助与医疗救治制度,建立信息核查与寻亲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引入专业社工。我市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寒冬天。

  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救助服务能力。我市各救助管理机构专门采购棉衣900套、棉被600床、棉鞋600双及方便面、火腿肠等食品,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过冬之需。同时完善由市救助管理站、县(区)救助管理站、乡镇(街道)临时救助点、村(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组成的四级救助管理网络,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从市、县(区)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范围,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在城乡任何地段都能及时得到救助,实现无缝隙的城乡覆盖。因地制宜建立起了“以救助机构为基础,社区帮扶为主体,志愿服务为辅助,覆盖城乡”的救助服务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成立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医疗救治制度、信息核查制度,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期间,一方面在火车站、汽车站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另一方面加大流动巡逻救助力度,将工作人员分成2个小组,每组各4人,每天在辖区开展巡查救助,特别是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开展集中拉网式主动救助服务活动。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救助队伍建设,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人员培训,积极发展救助管理志愿者队伍,面向社会招聘方言识别、街头劝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哑语志愿者,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市救助站站内设有心理疏导室、宣泄室、音乐放松室,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矫正、精神调适、依法维权等服务。(赵琳琳)

  来源:亳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