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池州市精准推进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着力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

  市住建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4类重点对象身份,对接房产、车管、工商等部门排除有房、有车、经商办企业等不符合条件情况,在危房改造审批前、拨付资金前各实施一次。市县两级把问题排查整改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2018年以来共印发问题通报12份,下发提示函5份、交办单56份,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提醒、交办,整改完成后验收销号,问题整改办结率100%。将重建面积不超标、不大额负债、老房拆除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协议,将重建户建设面积纳入验收内容,严重超标者验收不予通过,暂不拨付补助资金。2019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为263户。截至9月底,开工770户,开工率153%;竣工715户,竣工率142%。同时,以建档立卡户为主开展农村危险房屋鉴定“回头看”,其中国家级贫困县石台县安排专班对农村所有住房开展安全大排查。县级住建部门逐乡镇开展鉴定“回头看”技术培训,市住建部门组织市级专家抽查指导,确保精准、全覆盖。排查出的危房全部纳入2019年实施改造,年底前全面开工。

  来源:池州日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