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宣在线报道 今年以来,市金融监管局积极引导各地扶贫小额贷款注重从“数量”向“质量”转变,对符合条件的和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

  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扶贫小额贷款累计投放1.11亿元,贷款余额2.11亿元,带动贫困户5524户,涉及企业155户;共建有5673.7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有扶贫任务县区均建立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机制,今年共贴息1843万元。

  狠抓政策落实。根据省金融监管局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市金融监管局出台《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风险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积极开展金融扶贫领域风险问题排査治理行动以及国家和省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宣城市金融扶贫整改等各项基础工作。

  推动精准投放。严格筛选“一自三合”经营主体,乡镇、银行联合加强对贫困户及抱团发展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坚持先还后贷。严格执行“三合”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通过就业、资产流转、产品购销、加入合作社等多种方式,与经营主体抱团成为利益联结共同体。结合农村“三变”改革,打造“三合”发展典型,通过村集体、能人大户及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共同组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疏菜种植等特色经济,实现贫困户、村集体共同致富。

  稳步清收存量。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对2017年12月以后“户贷企用”的贷款依法依规稳妥予以收回。对2017年12月以前国务院扶贫办允许探索开展的“户贷企用”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加强风险监管,及时分类处置,贷款到期的,一律不再续贷、展期,贷款逾期的,实行限期整改、对表销号。特别是针对“户贷企用”1000万元以上的贷款重点挂牌监测、严控风险。

  防范化解风险。对全市贷款余额逐一核实,重点监测2017年12月之后发放的“一自三合”模式贷款是否合规。建立提醒和预警机制,在贷款到期前予以提醒,保证充足的还款准备时间,对有特殊情况不能还款的,早发现、早应对,避免发生逾期风险。 (记者 利成志)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