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打造“阳光低保”,我市严把准入关、管理关和公示关,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16.79万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31071.76万元。
我市现已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通过核对系统与公安、人社、住建、公积金等部门实现联网信息共享,所有新申请低保对象均须通过市、县两级信息核对平台的数据核对查询,房产、工资、存款及子女赡养费等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符合条件的方可纳入低保范围。全市(不含宿松县)年均累计低保信息核对约5.08万户次、12.66万人次。
我市还建立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把好管理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分类救助。同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结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变化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乡镇核查达到100%,县级民政部门核查达到30%以上。同时,对在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记者 汪迎庆 通讯员 杨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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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