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机构改革后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扬帆启航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淮北市医疗保障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站位,鼓足干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开局良好。

  持续保障医保惠民政策落地。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5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7.1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09万人、32.83万人、131.21万人和23.6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再次提高。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20元/人,财政补助增加的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谈判药、抗癌药及靶向药降价政策落地惠民。截至目前,57种药品已全部纳入我市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支付标准全省统一;与9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恶性肿瘤靶向药品医疗服务协议,其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4家,定点零售药店5家,患者获得感显著增强。

  医保基金监管篱笆从源头扎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要从源头抓、从开始抓、从根子抓、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按照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定机构协议范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统一的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进一步细化、规范了相关条款,对界定清楚的违约行为和明确的违约责任全部纳入协议内容;对违约行为实行分级管理,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监管力度,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协议管理真正长出牙齿、带上电,从源头扎紧了医保基金的篱笆。

  城乡医保并轨工作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并轨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统筹并轨工作。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保基本、可持续”为主,统筹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完善门诊、住院、大病保险保障政策,起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和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

  医疗保障扶贫支撑有力。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1”“180”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在省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开展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按照国家、省、市医保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医保精准扶贫6项目标、5大举措,坚持基本保障、明确责任边界,防止不切实际过高承诺,避免造成基金不可持续,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合力。推动健康脱贫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部分市县存在健康脱贫政策“层层加码”等问题,市医保局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明察暗访,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就医,督促医疗机构合理诊疗,合理界定兜底责任边界。

  来源:淮北日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