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向低保等特困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受猪肉、鲜菜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合肥市今年3月份、4月份食品类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均超过6%,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合肥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安排部署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民政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合肥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合价调〔2016〕70号),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标准为:市区城乡居民月每人49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月每人46元。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连续执行两个月。

  据初步统计,此次价格临时补贴民政部门共发放在册城乡低保人员18.51万人、特困人员3.74万人,发放金额697.8万元,发放工作将于本月底完成。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对缓解合肥市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