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5.03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

  据悉,为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省发改委今年已先后2次下发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明确从4月1日和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电价分别降低每千瓦时1.91分、5.03分,累计降价每千瓦时6.94分、降幅达10.29%,超额完成下调10%的任务要求。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次降低电价政策将有效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预计每年可为我市工商业用电户减少用电成本支出超过2.1亿元。当前,相应政策宣传正在开展,市发改委将联合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共同行动,确保本次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