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331.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7%
◎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207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7%
12月2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继续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着力完善各项运行机制,城乡低保实际提标幅度均高于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确定的目标。“明年,我省将综合考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国家新一轮扶贫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促进困难群众生活持续改善。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省“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提出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城市低保保障828万人次,月平均保障标准331.55元,人均月补差267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87%和10.33%;农村低保保障213.09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2076元,人均月补差110.5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6.97%和18.48%。
提标幅度超出既定目标的同时,城乡低保一体化也在稳步推进。目前,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等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正逐步从城区向所辖县扩展。省民政厅今年抽取不同地区部分市县,开展了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专题调研,目前初步方案已经形成,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正抓紧制定出台。
“针对低收入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也取得进展。”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方面已将临时救助制度建设调研报告提交省政府,目前省级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已纳入2013年财政预算,为临时救助常态化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