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芜湖市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达4395万元,同比增长50%

  中安在线芜湖讯 2021年3月5日,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于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芜湖市推进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据悉,2020年全市特色农业保险保费4395万元,较2019年增长50%,其中财政补贴资金3208万元,财政补贴比例达到73%,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户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2021年2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芜湖市推进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以及提升市级财政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发展五个方面,制定11条政策措施。

  围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明确市级继续实施大棚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夏季绿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水产养殖、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池塘河蟹气象指数保险和水稻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新增农机作业保险、青梅种植自然灾害保险并纳入市级财政补贴范围,保费均按4:3:3比例,市、县财政各承担40%、30%,投保人承担30%。

  围绕特色农业保险扩面,降低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和池塘河蟹气象指数保险参保门槛,取消小龙虾50亩以上及池塘河蟹20亩以上投保面积限制。推动县区积极扩大特色保险覆盖面,每年初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根据上一年度特色保险开展情况下达当年工作计划。

  围绕特色农业保险提标,应广大投保人需求,将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金额由1500元/亩提高到2000元/亩,水稻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金额由18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提升保险保障水平,维护投保人利益。

  围绕提升市级财政保障水平,将水产养殖保险和水稻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保费承担比例分别由2:5:3、4:4:2调整为4:3:3,市财政承担40%,县区财政和投保人各承担30%,减轻县区财政负担,提升县区积极性。对县(市)区自行开展的特色农业保险,市财政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按县区财政承担保费补贴的20%给予额外奖补。

  围绕支持保险机构发展,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服务芜湖市区域范围内且未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市级财政将按保费的10%给予奖励。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