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11月1日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25元,同比增长9.2%,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高0.5个百分点。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2位,中部第1位。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5位,中部第3位。

  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5元,同比增长1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高0.5个百分点。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4位,中部第1位。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0位,中部第1位。(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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