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女子与男网友发生关系后,自己的不雅视频被对方传至网上。6月24日记者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女子因此患上抑郁症,后将男网友和网站告上了法庭,近日该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判令男网友赔偿隐私侵权、名誉侵权等各项损失共计4.4万余元。

  去年7月,32岁的女原告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一位男士,两人第一次见面后便发生了性关系,不料对方偷偷录下视频,并上传至某网站。女子发现该视频后立即报警,警方将男子抓获并拘留5日

  随后警方邮寄申请书、控告书等,要求涉事的某网站停止侵害,删除、屏蔽有关不雅视频的相应措施。同时,女子本人也向涉事网站邮寄了通知书,要求该网站删除、屏蔽、断开相关链接信息。

  而且事后经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女子患上了抑郁症。她为此住院治疗2天,花费医疗费近2000元。

  近日女子诉至太和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男子、某网站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删除、屏蔽有关视频,并且赔偿精神抚慰金、制止侵权行为的车旅费用、误工费、医疗费等50万元。

  法官说法:

  太和法院一审认为,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原告的不雅视频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侵犯了隐私权,给对方名誉造成了损失,侵犯了名誉权。

  法院认定,女子医疗费以及车旅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其他损失无相关证据,不予支持;同时,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3万元。

  一审后,女子表示不服,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余元。二审审理期间,当事人均没有提交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新证据。阜阳中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依法维持原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