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我省日前出台实施意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底,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未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将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将“享受”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同时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禁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上,我省意见明确,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监管平台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要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实施意见还提出,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监督抽验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刘媛媛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