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徽省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生产的小麦(三等,下同)、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2元、120元、126元和130元。5月16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公布了今年全省强农惠农富农主要政策,涉及粮食收购、补贴政策、教育、养老、医保、道路建设等,共18条。

  全省支持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一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对国家和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每村补助不低于10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允许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创业经营场所。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年消纳农作物秸秆千吨以上的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秸秆,分别按照每吨50元、40元、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利用超过3万吨、5万吨、10万吨部分,进行叠加补贴。实行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个左右县(市、区)实施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对秸秆捡拾、打捆等初加工、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国家级贫困县和六安市叶集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继续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定200-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档缴费,享受政府补贴,最低补贴30—60元,多缴多补,多缴多得。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最低标准为105元/月)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2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年底前,全面实现统一城乡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70%左右;住院补偿封顶线20—30万元。(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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