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仅剩最后十来天。12月6日,合肥市医保局提醒,从9月1日缴费开始,大部分参保居民已经缴费,但还有部分居民未缴费,为了保证在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尚未参保的居民务必及时缴费参保。一旦逾期未参保缴费,将不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2019年度总筹资标准为每人7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财政补助52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应缴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参保范围包括: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肥各类学校学生;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合肥市医保局提醒,新参保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社(村)居委办理参保缴费;持有《居住证》常住人员在居住地社(村)居委办理参保登记;在肥高校大学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续保居民可在户籍地社(村)居委参保,也可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续保。

  目前,微信参保最为方便,第一步扫码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在微信公众号里搜索“合肥医保”,第二步输入身份信息,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第三步点击“确认支付”后完成参保缴费。微信缴费付款前,请务必认真核对参保信息。若发现个人信息有误,付款前可携带户口本到社(村)居委修改,修改后再进行参保缴费;付款后需等到2020年1月1日之后才能修改,携带户口本到街道进行修改。微信缴费无纸质票据,参保缴费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办事大厅”-“缴费订单记录”,查询电子凭证,自行下载图片保存。微信缴费如未能及时收到参保成功提示,请勿再次缴费,以免重复。首次参保或微信无法参保成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社(村)居委办理参保缴费。

  对于新生儿的参保,合肥市医保局再次重申: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永)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