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儿童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金玉莲受贿一案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玉莲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儿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61.1万元、欧元4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金玉莲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