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2月19日,阜阳市财政局出台了落实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政策的实施细则,通过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和国有资产安全。

  申请享受减免租金的对象为:承租市属及市直各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期限为3个月(2020年2-4月)。承租单位未支付2-4月份房租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租金;承租单位已经支付2-4月份房租的,减免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若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承租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租金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为简化审批流程,由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即可办理完结。

  来源: 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