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催贷、涉及“套路贷”等行为的,将被取消经营资格。近日,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小贷公司经营情况全面摸底清查和整治工作。

  小贷公司即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清查整治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指导与打击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整治,集中解决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涉黑涉恶线索准确的小额贷款公司坚决予以清理,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在清查整治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采取暴力催收等非法手段回收贷款;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出借或变相出借小贷公司经营资格;长期不经营业务达1年以上“僵尸型”公司;拒绝或阻碍监管机构各类检查,拒绝执行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注册资本金达不到最低起点要求,且无能力或不愿意充实资本金;其他重大违规经营情况,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取消经营资格。

  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虚假注资、抽逃注册资本;账外经营或账实不符;未经批准或备案超范围经营、开办新业务;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重大事项变更;连续2个月不上报相关监管统计报表数据;获准开业小贷公司超过2个月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登记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以及形式上营业实质上未常态营业超过6个月等行为的,将要求其进行全面整改。

  据悉,此次全面摸底清查整治时间为6月底前,对象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小贷公司。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掌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底数,强化行业监管,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亳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