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发布2018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去年全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各类投诉230个,其中有效投诉117个。投诉原因约七成是现浇板、墙面裂缝及屋面、卫生间渗漏。

  去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有效投诉117个

  去年3月份,李女士在城南一楼盘买的房子交房了。于是,李女士夫妇委托一家装修公司装修。装修完毕,李女士验收时,发现一面墙上出现了细小裂纹。“一开始以为是装修出现质量问题,但经装修公司的师傅检查,发现这面墙跟邻居的房间是一堵墙,邻居家这面墙的同一位置也出现了裂缝,也就是说,这面墙上出现的裂纹属于对穿性裂缝,是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李女士找到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同意对墙上裂缝处进行处理,然后重新调乳胶漆将处理面覆盖上。但李女士不同意,认为重新调乳胶漆颜色,肯定跟原来的颜色会产生色差。双方僵持不下,李女士投诉至市工程质量监督局。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李女士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最终由开发企业赔偿李女士一笔损失,墙面开裂问题由李女士自行解决。

  报告显示,去年,阜阳城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各类投诉164个,其中有效投诉78个。分别是:屋面、卫生间渗漏问题21个;现浇板、墙面裂缝问题33个;装饰装修问题(不含渗漏、开裂)14个;给排水及电器问题10个。

  全市范围的数据来看,去年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各类投诉230个,其中有效投诉117个。以上四大类投诉数字分别为:38个、47个、18个、14个。可以看出,无论是阜阳城区还是全市范围内,现浇板、墙面裂缝问题及屋面、卫生间渗漏问题投诉量较高,两项在一起约占了总投诉量的七成。

  在市民的投诉中,装饰装修问题(不含渗漏、开裂)及给排水及电器问题共占三成左右。“这是跟装修相关,往年这两方面很少有人投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近两年,全市出现了精装修房,至去年已经陆续进入交房阶段,装修房出现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投诉量越来越高。

  出现问题向谁投诉,怎么投诉?

  记者发现,在不少业主群,现浇板开裂或墙体出现裂缝,或是屋面、卫生间出现渗漏是大家讨论最多的话题,每逢遇到这样的问题,大家都忧心忡忡:这会带来安全问题吗?时间长了楼房整体会不会出现开裂、倒塌等情况?

  “首先要弄明白,墙体开裂或渗漏的原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一位负责同志说,发生渗漏大都与开裂有关,所以要首先搞明白开裂的原因。

  现浇板、墙体出现开裂,有多种原因:第一,目前我市的楼房,以框架填充剪力墙的结构形式较多,就是在楼体框架内有填充墙。如果出现开裂,可能是由于框架与填充墙之间的热膨胀系数不一致。第二,目前用的填充材料,不是过去所用的高温烧制出来的粘土实心砖,而是“增压砖”,其性状并不稳定,也易出现墙体开裂。第三,有些现浇板出现裂缝,是由于混凝土自身收缩引起,混凝土有“湿胀干缩”的特性,一旦凝固,在干态下就易在墙角、窗边出现裂缝;第四,粉刷层与墙体之间结合不好、出现“空鼓”所引起的。

  “现浇板开裂或墙体出现裂缝,在过去叫‘工程质量通病’,现在叫‘常见工程质量问题’。”上述同志说,水泥凝固后,在与墙面接口处等处出现裂缝,在所难免,也是允许出现的。至于墙体开裂,它是楼体框架内填充物所发生的问题,不会对楼体结构带来安全影响,通常也难以全部避免,也是允许出现的。所以,总的来说,出现现浇板、墙体开裂或屋面卫生间渗漏,并不影响居住安全。当然,作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也会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少出现上述问题。近年来,装配式建筑的出现,也有效避免了上述问题。

  虽然以上问题并不影响居住安全,但刚买的新房子,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心里不会舒服。那么,该向谁投诉,怎么投诉?记者发现,这也是众多业主群中讨论非常多的一个话题。

  “只要与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都可以向我们投诉,我们的投诉电话是2568328。”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投诉电话是面向阜阳城区(含三区及开发区)接受投诉,而各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也有相应投诉电话。

  是不是一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就要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呢?这位负责人解释,如果尚在房屋质量保修期内,就要先找开发企业予以解决。如果开发企业不认账,可以向他们投诉。如果已经超出质量保修期,特别是针对一些共性问题的维修(如大面积屋顶渗漏、墙体开裂等),就要向市房屋管理局反映,并申请启用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房屋质量保修期如何规定的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一般质量问题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处理时限为3个月,因情况复杂或特殊原因不能在3个月处理完毕的,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另外,对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曝光。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