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出租车司机个个都是“老司机”,这酒后不开车的红线不能碰应当是深入人心,而三山区的“的哥”小张却心怀侥幸,以为驾车不是营运,载着妻儿回家应该不会出事,没想到被交警部门查个正着。比起其他酒驾司机,小张付出的代价更惨重,不仅被判了刑,更砸了“饭碗”。

  据三山法院法官助理钱璟介绍,2018年9月24日晚,“的哥”小张和妻子孩子在老丈人家喝酒吃饭。饭后,喝了酒的小张知道不能再开车营运,抱着侥幸心理,小张驾驶自己的出租车载着妻子孩子准备直接回家。当车行驶至中联重机北门附近路段时,被设卡查酒驾的民警查获,他当场呼气检测到其酒精含量为85mg/100ml。后经鉴定,小张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09.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凡因饮酒醉驾者,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不仅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还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对小张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之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近日,经三山法院审理了这起酒驾案件,最终判决小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记者 顾娅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