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落的钢块惹祸,肇事运输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3月3日,滁新高速公路临泉段先后有10多辆车爆胎,险象环生。经查,事故是一块散落的钢块造成的。目前,交警部门已找到肇事车辆,并要求肇事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阜阳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介绍,当日18时至19时,他们连续接到报警:滁新高速公路阜新段下行线321公里路段(临泉县境内)先后有10多辆车碾压路障导致爆胎。

  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事故的“罪魁祸首”——一个长约1米的机械钢块部件。这个钢块部件非高速公路设施,属于过往车辆散落的物品。

  滞留在事故现场的一名司机介绍,他们的车辆碾压钢块后,两个轮胎同时受损,被困在高速公路上。事发时,还有部分车辆只损毁一个轮胎,司机更换备胎后已自行离开。

  民警清点发现,现场滞留的爆胎车辆为10辆。万幸的是,爆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现场也没有人员受伤。

  民警加强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同时,紧急调集施救车辆,将受损车辆拖离高速公路。

  当晚,民警将钢块送到汽车修理厂和机械厂,询问它的用途,以便尽快确定肇事车辆种类,并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筛查。

  次日中午,相关人员确定现场发现的钢块为运输大型钢构时使用的固定支撑架,并由此确定了涉事的货车。

  当事货车驾驶员介绍,事发当天,他装载金属构件从河南前往淮南,行驶过程中并未发觉支撑钢架掉落。车辆到达目的地卸货时,他才发现支架少了一个。但是,他并不知晓何时掉落,也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货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货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装载物。”

  因此,交警部门认为,肇事货车上的散落物导致其他车辆受损,货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