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新生成的危房,9月底前要完成改造验收工作。

  自去年2月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对四类重点对象和一般农户危房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自去年5月份开始,我市又分阶段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夏季攻势”和“秋季攻势”;自去年9月1日起,我市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危房大普查专项行动,实行“村村过、庄庄过、户户过”的地毯式、拉网式核查,全面掀起农村危房大排查、大拆除、大整治的热潮。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整治共完成536315户,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没有危房的目标。

  近期,我市出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我市要求,受此影响而出现的危房,各地要及时登记造册,应改尽改,对册销号。对于新排查出来的危房,经住建部门核实的C类及D类危房,颍东区、太和县、阜南县和临泉县可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任务纳入改造,其他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整合资金进行改造,9月底前完成建设及验收工作。

  此外,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危改房屋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已实施了危房改造仍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屋,督促乡镇政府联系原承建单位或个人负责维修,6月中旬前完成维修,7月完成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危房改造面积严格按照“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要求执行。另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补助发放严格执行打卡到户原则,对于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危改资金、截留私用、挪作他用等违规行为以及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