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土改”:土地流转分步走
学者认为,“集体土地入市”要让农民和村集体真正受益,防止政策被地方架空,必须要在相关制度上进行更缜密的设计,关键是让市场来决定价格,防止人为操控和暗箱操作。
本刊记者/闵杰(发自安徽凤阳)
11月30日下午,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新扩建的“大包干纪念馆”新馆,严金昌和严立华等11位年过七旬的老人站成一排,接受媒体记者的轮番拍照,时间一长,老人们的姿态和表情开始略显僵硬和局促,旁边则有人感叹,“他们已经是活化石了”。
这11位老人都是当年“冒死”进行“大包干”的亲历者,1978年,他们以一份按满红手印的生死契约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时隔35年,安徽再度成为农村改革的焦点。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天,安徽省便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以及“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这被公众认为打响了“新土改第一枪”。安徽省国土厅调控监测处处长黄发儒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表述符合三中全会公报的精神,至于“宅基地退出补偿”如何搞,“还在谋划和探索中”。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发现,公众、学界以及来自相关部委的研究机构均对新土改“高度关注”,建设用地的流转甚至被外界解读为“宅基地可以进行买卖”,这给基层的官员带来压力,大部分被列入改革范围的县区对具体改革内容避而不谈。安徽的新土改究竟将如何进行,这项改革将给中国农村带来什么样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