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表爱意忙转款 分手索要遇难题

  恋爱期间,往往会产生较多的经济往来,包括赠送礼物,转账等等。情侣之间处理金钱往来一般比较随意,很少会正儿八经的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借据。但是一旦双方感情不再,恋人关系结束就会引发财产纠纷。那么,恋爱期间一方向另外一方的转账能否以民间借贷为由主张返还呢?近日,寿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为分手后产生的借款纠纷案件。

  李某(女)与张某某(男)2020年在上海务工时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2021年5月两人因性格不和分手。恋爱期间,张某某多次以家中遇到困难为由向李某借款,李某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多次向张某某出借钱款,甚至还替张某某偿还网络贷款2万多元。截至分手前,李某共计向张某某出借95000元。分手后,李某多次向张某某催要该款,张某某虽口头承诺愿意每月偿还5000元直至还清款项,但是实际中并未履行,所以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

  在法官与张某某沟通过程中,张某某认可自己向李某借款的部分事实,但是称金额没有李某诉称的那么多,而且自己也多次向李某转账,要求法院扣除自己转给李某的钱的金额。最终,法官通过组织双方面对面核对转账金额,张某某愿意一次性偿还李某80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施雅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