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11月25日(周五),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规划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宿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仇索到会,向大家发布2022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今年以来,宿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高站位部署,以上率下抓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全省率先召开2022年市级总河长会议,提前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出台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第5号,大力推动重难点工作落实;市级总河长多次调研河湖长制工作,两次专题调度省总河长会议交办问题整改;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每月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分解每月重点工作下达各县区;各市级河长严格按照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文件要求,开展巡河履职工作,按宿州市总河长令第3号文件要求进行述职。参照省级成员单位组成,调整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18家市直单位同频共振、合力治水。今年以来,市级总河长巡河调研6次,市级河长巡河18次,县级河湖长巡河(湖)460余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1.3万余次,各村级河湖长按照各县区制定的履职办法巡河护河,解决河湖“四乱”问题1400余个,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二、坚持高质量治理,综合施策强管护。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市河长办联合市水领办开展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打击破坏堤防河床现象等河湖管护专项行动,清理河道4680km,清理垃圾4.4万m³,清理衰死水草20.3万m³;开展临河建筑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已完成划界工作的76条水普以内河道、113条水普以外河道以及3个湖泊的临河建筑物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实施工程整治。今年以来,完成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及砀山县复新河、利民河二期、埇桥区奎河、灵璧县拖尾河新杨河、泗县潼河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开工建设包浍河治理(埇桥区段)及灵璧县洪山河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4.7亿元,治理河道516km,正有序治理37km。三是创建幸福河湖。进一步打造沱河城区段、砀山县环城河、萧县龙河、埇桥区萧濉新河引河、泗县石梁河等5条省级幸福河湖,高标准编制幸福河湖建设方案,持续督导各县区幸福河湖建设。目前,5条幸福河湖均已完成创建工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每月开展督查暗访,不定期联合市级成员单位、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市级层面共开展巡查暗访6次,联合督查4次,下发交办单46份,整改“四乱”问题116个,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系统治理和管护。

  三、坚持高频率共振,协力提升水环境。一是强化水环境治理。制定2022年地表水考核断面和水质目标等5项工作方案,印发水质通报12期,督办单12个,整治涉水问题216个,发出水质超标告警短信149条。1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46.2%,较去年改善15.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达到年度目标要求。打造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全省首家建成水质自动监测超级站,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投资3500万元实施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今年以来,开展砀山黄河鲤保护区禁捕监管联合执法行动27次,查办行政案件16件,移送司法案件1件,切实保障禁捕工作成效。二是整治各类污染源。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成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36个,完成产业化利用量120.3万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4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主城区12条黑臭水体已实现“长制久清”,县城建成区33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2022年累计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11.88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控制,全市100总吨以上货运船舶全部安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或储存装置。新建污水雨水管网改造17公里,排查治理8处雨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144个水土保持跟踪检查和验收核查工作全部完成检查任务,59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管护责任,辖区内未发生严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三是严格水资源管护。全面完成新汴河等6个流域跨县区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河道内取水口与取水口核查登记保持一致,实现生活、工业取水口计量全覆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编印12期《宿州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动态简析》,提前预警通报超采区地下水水位数据。封闭地下水开采井99眼,压采水量约422万m³。新汴河团结闸累计下泄生态水量约2.58亿m³,远超年度目标要求。

  四、坚持高标准谋划,擦亮宿州河长制名片。一是强化项目引领,争取资金支持。省内唯一成功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城市项目,全国首批、省内唯一成功申报宿州市主要河流与湖泊水生态调查项目,省内唯一入选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为宿州市水环境治理提供了强大助力。二是全力攻坚克难,提前整改销号。省第六次总河长会议交办沱河堤顶建房问题提前完成整治。2022年省级总河长会议召开后,市长、市级总河长两次前往问题点位调研督办,市河长办严格落实总河长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分办督办作用,积极协调各问题整改单位,督促问题整改。经过河长牵头履职、各方协同配合,两处堤顶建房于10月初提前完成拆除,共妥善安置群众66户,拆除违建约6510㎡。三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在人民日报、安徽日报、中安在线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130余篇,充分展示宿州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开展河湖长制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聘请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义务讲解员。四是开展特色活动,激发内生动力。开展“宿州市最美河湖卫士”评选,在全市范围选出基层河长、河长办、护河员共10名,并进行表彰。积极参加水利部视频宣传活动,全市共计10个视频参选。灵璧县张旭获全国“最美河湖卫士”提名,入选安徽省“最美河湖卫士”。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河湖长制工作中来,推动各级河湖长及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强化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凌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