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后三年新增5万多残疾人就业《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正式印发

  记者11月1日从省残联获悉,《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方案提出,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55万人。

  这些机关事业单位 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方案在明确的主要措施中,提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推进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年行动中,省、市级国资委(办)每年会同同级残联组织一次定向招聘残疾人活动。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省福利彩票中心、省体育彩票中心对残疾人申请福利彩票销售点、体育彩票销售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要求。

  “官方”兴办商铺、摊位

  不低于10%预留给残疾人

  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机构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

  根据方案,我省还将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定向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办的民营企业,工商联常、执委企业带头为残疾人设置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统筹并开发公益性岗位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方案提出,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各地建立的“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普遍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提供适当补贴。三年行动中,全省每个县(市、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不少于2个。

  经县(市、区)残联认定的辅助性就业人员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时可不计入收入。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促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

  残疾人应届毕业生

  将有求职创业补贴

  方案还明确,支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优先推荐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岗位,争取残疾人大学生通过“一人一策”实现“一人一岗”,全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促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为残疾人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N”招聘等活动。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文 周继龙/图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韦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