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以来安徽省环境行政罚款达3.72亿元

  2021以来,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4293件,罚款3.72亿元,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优化执法方式,对115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免罚金额762万元。7月27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我省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实现全省16个省辖市案例实践全覆盖。

  “我省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正得到不断完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艳辉介绍,一年来,我省申报立项地方环境标准30余项,出台地方环境标准数量超过前两年总和,并首次与沪苏浙联合制定《制药工业大气排放标准》等3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

  据介绍,自《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以来,已实现全省16个省辖市案例实践全覆盖,累计办理199起赔偿案件,赔偿金额达2.2亿元。我省依法办理的“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环境损害案”“查处外省某企业向颍上县倾倒危险废物案”先后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孙艳辉表示:“可以说,我们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据统计,2021以来,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4293件,罚款3.72亿元;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355件。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我省优化执法方式,第一、二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对115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免罚金额762万元。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23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现场执法检查5687次。

  目前,我省已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三个全覆盖”成效显现,全省已完成2705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开展了1480家废水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进一步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管。

  今年7-9月,我省将首次在合肥、淮北、亳州、六安、芜湖、安庆等6市、24个村居委会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为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提供基础数据。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实习生 邹颖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章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