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贩卖50多斤冰毒 两男子被判死刑

  6月23日上午,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省高院公布了我省法院2020、2021两年间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及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两年间,我省法院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涉毒人员共计845人,重刑率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两年间3000多人因涉毒获刑

  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年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183件,其中2020年1293件,2021年890件;判决生效毒品犯罪分子3056人,其中2020年1651人,2021年1405人。

  我省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分子,以及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两年间,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共计845人,重刑率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全省法院依法查清涉毒资产及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状况,追缴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坚决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在突出毒品犯罪打击重点的同时,对于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

  [典型案例]

  贩卖运输50多斤冰毒 两男子被判死刑

  2016年12月,40多岁的太和县人丁某联系广东人的郭某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双方商定以每千克4万元的价格交易15千克冰毒。后丁某到郭某某在广东省东莞市的家中将60万元现金交给郭某某,郭某某从上家购得15千克冰毒后交给丁某。

  2016年春节前的一天,丁某携带55万元现金再次到东莞市找郭某某购买冰毒。丁某将毒资交给郭某某,后又告诉郭某某取消交易,并安排高某某找郭某某要回55万元毒资。郭某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丁某借款5万元,剩余50万元毒资交给高某某,高某某带回交给丁谋。

  2017年2月22日前后,丁某通过高某某同郭某某商量冰毒价格后携带毒资赶到东莞市与高某某汇合,二人在郭某某的住处交给郭某某45万元现金。同年3月1日晚,郭某某驾车从东莞市赶到陆丰市找郭某才购买冰毒,交给其40万元现金。后郭某才到陆丰市找郑某某购买14千克冰毒交给郭某某,郭某某又付给郭某才1.5万元现金。3月3日下午,郭某某将14千克冰毒交给丁某,丁某安排高某某将毒品运回临泉。3月5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河南省息县服务区内将高某某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3952.6克。经鉴定,查获的甲基苯丙胺平均含量为80.9%。

  阜阳市中院审理认为,丁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8952.6克,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郭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28952.6克,构成贩卖毒品罪。两人行为的社会危害大,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二人虽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郭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几人也分别获刑。

  目前,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丁某、郭某某均已被核准死刑并已执行。

  网络上教授制毒方法构成制毒罪

  2016年8月,刘某某(另案处理)通过QQ搜索“苯基丙酮”字样找到了冯某某的QQ并加其为好友,随后要求购买苯基丙酮,双方商定价格为每千克3800元。同年8月至10月,刘某某、张某(另案处理)通过支付宝、银行卡转账向冯某某11次汇款66890元购买了16.5千克苯基丙酮用于制造冰毒。期间,刘某某向冯某某请教用苯基丙酮制毒的技术,冯某某将苯基丙酮制毒的方法从QQ上发给刘某某。同年12月初,公安机关查获刘某某等人制造的甲基苯丙胺成品、半成品6104.35克。

  陈某想制造冰毒贩卖挣钱,遂通过网络聊天、加入QQ的方式搜寻制造冰毒的技术。2016年初陈某分别与冯某某等加QQ,并在网络上聊天交流制造冰毒的方法。2016年2月至8月间,陈某向冯某某等汇款购买制毒试剂、工具、资料等,冯某某通过QQ发给陈某一些用苯基丙酮制造冰毒的文字资料。2016年8月15日,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查获制毒工具、试剂及制毒原料,经对制毒工具内存残留物进行检验,检出甲基苯丙胺、苯丙胺等成份。

  芜湖市中院审理认为,冯某某明知他人购买制毒原料用于制造毒品,仍利用网络向他人出售制造毒品的原材料以及传授制毒的技术,促使刘某某等人制成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据此,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冯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多人也分别被判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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