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低风险地区客货车来皖不设限

  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力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加强经济运行服务保障,省政府近日印发通知,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力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我省实施方案明确,在财政政策方面,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照国家部署,落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我省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抓紧编制6月发行计划,加强发行前项目审核,6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我省将积极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争取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额度,2022年合作规模达到800亿元。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社保费缓缴政策继续“扩面”。我省方案明确,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将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范围扩大至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缓缴实施期限为企业申请之月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人群贷款或可延期

  在货币金融政策方面,我省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推动银行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鼓励各地统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的同时,我省将继续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

  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700亿元以上,建成高速铁路90公里、高速公路500公里。

  我省方案明确,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组织汽车、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在6月集中推出惠民让利促销活动。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各地对车辆报废更新、在省内购买并上牌的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新车,分档给予适当补贴。我省将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继续实行转入时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入“零门槛”。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因城施策,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低风险客货车来皖无需核酸证明

  全面取消来自低风险地区客货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运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封闭管理措施,或派人引导、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对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货运司乘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后,在确保可追踪的前提下予以快速放行。

  公积金首套首贷额度可上调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政策明确,支持提高缴存职工首套首贷刚需自住房的购买能力,各地经批准,贷款额度可上调5—10万元。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我省将高标准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增长不低于4.5%,7月1日前全省提标工作落实到位。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文 周继龙/图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陈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