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州: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30%

  5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包括优化土地出让方式、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强化金融政策支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多项措施。

  在优化土地出让方式上,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科学编制供地计划,调整供地节奏,有序出让、压茬供应。支持高品质、改善型住宅小区建设。对热点区域、重点地块,采取“竞地价与竞品质相结合”的拍卖方式出让土地,有效提升住宅品质,推动住宅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让广大群众“有房住”,“住好房”。

  对于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措施》提出,新出让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对于新供应土地项目,采取合并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在临设临建、销售中心建设等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制。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项目,可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分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准许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先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同步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的,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施工及其它审批手续。

  另外,《措施》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先提后贷。准许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0%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措施》还表示要支持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足额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房地产企业暂停项目验收,予以综合评级降级处理,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

  在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措施》提出,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加大对优质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需求。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引导房贷利率下行,切实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困难群体,及时灵活调整个人还款计划。

  在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措施》称,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商品房预售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全部交存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实行全程全额监管。优化预售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增加拨付节点,节点间可按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加强企业信用考核和应用,分类降低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

  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