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肥东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021年1月,合肥肥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安徽省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接到报警后,肥东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某。

  经查,2001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某以公司经营及建设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并承诺支付月利息一分至二分,对外大肆借款并和亲戚朋友说公司缺少资金需要借款,在明知亲戚朋友及借款人在外口口相传进行借款,仍然予以放任,并通过中间人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借款,现无钱归还给集资群众。

  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受害人数达51人,共吸收金额一千四百二十余万,未兑付归还金额一千两百七十余万。

  钟某某到案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3月30日被肥东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12月15日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1月22日被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肥东县看守所。

  肥东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经济类犯罪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共计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帮助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两千万余元。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一经发现,公安局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张剑涛 记者 张毅璞)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刘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