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寿县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

  为助力乡村振兴,寿县积极贯彻落实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辖区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送法下乡”“进村入企”等深入基层系列活动对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步骤进行广泛的宣传。精心准备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橱窗等媒体,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采取上门走访、分发资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现场法律援助咨询。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增强法律援助公信力、影响力。

  寿县法援中心和乡镇工作站对于土地纠纷、宅基地、种子化肥,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扶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办事程序。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优先办理,使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起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百姓解难的作用。

  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不推诿、不搪塞,做到真正为人民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做到绝不错漏一户。对特殊弱势群体以及涉及工伤、讨薪、追索赡养费等案件要做到“绿灯通行”。对于审查程序要优化,精简工作流程,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做到耐心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准确告知解决渠道,能够快捷利用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

  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将人民调解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加强法律援助与诉讼的有机衔接,将法律援助和诉讼有机结合,融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按照“服务优先、诉援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使法律援助工作统筹全面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监督四项重点工作。明确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各个阶段办结时限,细化会见时询问笔录的内容,详细了解案情,仔细分析争议焦点,及时告知受援人诉讼风险及救济途径。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执行难问题,实行执行阶段提前介入制度,由同一律师继续承办,最大限度的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庭审旁听、案卷检查、收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反馈意见及受援人电话回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鲁娟 记者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