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拓展城市空间!淮北市地下空间管理办法实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淮北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淮北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于2021年9月22日印发施行。

  据悉,该规定共10条,适用淮北市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空间用地审批、开发利用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但属于管线敷设、桩基工程等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形除外。解释了地下空间的概念(本规定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淮北市国有建设用地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依法批准的基础上设定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对该地下空间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参数以批准的规划指标或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该规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淮北市实际,以规划为统领,围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有序开发,从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使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规定。

  下一步,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省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思路,不断创新,提速增效促发展,强化服务树形象,做到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满意、企业群众满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赵天祥 王菲)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