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肥东发布通告 要求电动车“拆违”

  9月9日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近日肥东交警部门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轮车等车型安装遮阳伞(雨篷)的通告》,通告要求,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等一律禁止安装遮阳伞(雨篷),包括全封闭式、半封闭式遮阳伞(雨篷)、伞架。

  通告要求,已经安装过遮阳伞(雨篷)的市民于9月底前自行拆除,公安机关将于10月1日起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各路口、路段,对电动车、摩托车遮阳伞(雨篷)进行拆除,做到设点拆、巡查拆、上门拆、常态拆。

  此外通告还指出,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或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

  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行为,公安机关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雨篷)上道路行驶(含路侧停放)的,一律当场强制拆除,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拒绝拆除或拒绝接受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石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