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合肥海关解读《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6月28日,合肥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今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的第249号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整合吸纳了进出口肉类产品、水产品、乳品以及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4部单项食品规章中的共性内容。同时,考虑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已由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备案管理,并已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现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一并予以废止。

  “通过本次修订,在海关进出口食品监管领域基本形成以《办法》为基础、《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为辅,相关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执法体系。”合肥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处长罗春明说。

  把好进出口食品安全关,维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举措。合肥海关建立起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体系。对进口食品引入“合格评定”概念,并整合食品进口全链条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规定合格评定活动9项内容,使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更加科学严密。

  为了实现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响应,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合肥海关将根据新《办法》推行“出口申报前监管”,调整出口食品申报程序,在出口生产企业、出口商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后,依法对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口食品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记者 汪应智)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