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一3月份亳州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第9

  4月17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在2021年1-3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城市名单中,亳州市位居第9位,这在亳州环保史上属首次。

  记者从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1—3月份,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53.5微克/立方米,比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第一季度控制目标(82微克/立方米)低28.5微克,同比下降32.1%,降幅居长三角41个城市第一位。优良天比率74.7%,同比增长19.1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同时,全面打赢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去年10月份以来,亳州市大力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柴油货车治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锅炉综合整治、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完成重点整治任务17项。

  开展集中办公,落实污染源联查、联防、联治。从2020年11月至今年2月底,从市区两级公安、经信、交通、城管、住建、市场、生态等部门抽调30余人,开展大气污染物防治攻坚集中办公,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建立24小时人员应急值守制度。共巡查交办、督促整改问题838个。

  开展监督帮扶,推动市县联动。亳州市大气办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县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饭店、街头巷尾及住宅小区等区域,全面开展排查诊断,摸排涉气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交办,安排专人跟踪指导整改。一季度,已完成对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帮扶,反馈问题248个,完成整改232个。

  开展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全面实行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通过强化宣传、严格管控,对农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现有效控制,未对城区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今年2月11日(除夕)、12日(春节),亳州市PM2.5浓度分别为72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较2018、2019、2020年同期分别改善209%、265%、190%。

  另据了解,2020年10-12月份,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比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当季度控制目标低5微克/立方米。2020-2021年度秋冬季期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圆满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赵立 汝平)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樊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