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首次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报销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如何报销?4月7日,《安徽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参保患者网上就诊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处方的药品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配送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省医保局介绍,为规范我省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报销,我省明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互联网医疗机构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等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 “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支付政策,保持待遇水平均衡,鼓励线上线下医疗机构公平竞争。

  对于患者关心的价格问题,省医保局表示,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应在其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超出其诊疗科目范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从4月起,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根据本地医保政策和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其中个人负担的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同时,为了保障基金安全,医保部门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虚构身份、虚假诊治、虚开药品、伪造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进行查处。医保经办机构使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进行实时监控。定点医药机构要将“互联网+”诊疗信息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责任编辑 方磊)